灵璧安定精神病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受灵璧安定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委托,承担灵璧安定精神病医院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已完成报告书初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要求,现进行第二次公示,如果您对本项目有意见,按照公示中地址将意见反馈。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灵璧安定精神病医院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灵璧安定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镇解放西路816号。
建设规模:项目租赁原灵璧县灵西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楼,设有40张病床,设有精神科、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等科室。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
2、废水
本项目实施后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病房废水、化验废水、杀菌消毒废水。
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配电设备、水泵、空调外机等噪声。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办公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和非活性炭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活性炭吸附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
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化验废水经过中和处理后再汇通其他废水经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接入污水管网的预处理标准后,进入污水管网排入灵璧县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岳罗河。
3、噪声
本项目建成后,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墙壁隔声、安装减振机座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
办公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点,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废气处理的活性炭定期置换,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各类固废得到有效处理和综合利用,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建设后,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前提下,可实现达标排放,排放的主要污染物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预测计算表明排放的各类污染物不会降低评价区各环境要素的现状环境质量级别。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要求。综上所述,在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项目环境相关资料的联系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询项目相关环境信息。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灵璧安定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灵城镇解放西路816号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131号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绿地赢海大厦C座2704室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2、您认为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如何?
3、您认为项目所在区域主要存在哪些环境问题?
4、您认为本项目在运营期会造成哪些影响?
5、您认为本项目建设的最有益影响是什么?
6、您对本项目的拟建持何种态度?
7、您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什么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八、公示时间
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自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
灵璧安定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