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安定精神病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对该项目的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公示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的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灵璧安定精神病医院项目
建设单位:灵璧安定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灵城镇解放西路816号
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位于灵城镇解放西路816号,设有精神科、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灵璧安定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灵城镇解放西路816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绿地赢海大厦C座2704室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建设单位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污染源现状监测与评价,查明该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明确工程所产生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放特征。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全面评价项目建设对建设地区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工程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将不利影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灵璧安定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